AGPL-3.0 开源许可条款
在我们的法律页面探索 AGPL-3.0 软件许可条款。了解你使用、修改和分发 AGPL 许可软件的权利、义务及条件。
第 3 版,2007 年 11 月 19 日
版权所有 © 2007 自由软件基金会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允许每个人复制和分发本许可文档的逐字副本,但不得对其进行修改。
Link to this section前言#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是一种针对软件和其他各类作品的自由 Copyleft 许可,旨在确保网络服务器软件与社区之间的合作。
大多数软件和其他实用作品的许可旨在剥夺你共享和修改这些作品的自由。相比之下,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旨在保证你共享和修改程序所有版本的自由,并确保其对所有用户保持为自由软件。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旨在确保你有权分发自由软件的副本(如果愿意,也可以收费),确保你收到源代码或在需要时可以获取它,确保你可以修改软件或在新自由程序中使用其部分代码,并确保你知道你可以做这些事情。
使用我们通用公共许可的开发者通过两个步骤来保护你的权利:(1) 对软件主张版权,(2) 向你提供本许可,授予你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软件的法律许可。
捍卫所有用户自由的另一个好处是,如果程序的不同版本中的改进得到了广泛使用,那么其他开发者也可以将其纳入其中。许多自由软件开发者因由此产生的合作而深受鼓舞。然而,对于在网络服务器上使用的软件,这种结果可能无法实现。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允许制作修改版本并让公众在服务器上访问它,而无需向公众发布其源代码。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专门旨在确保在这种情况下,修改后的源代码能提供给社区。它要求网络服务器的运营者向该服务器的用户提供在该服务器上运行的修改版本的源代码。因此,在可公开访问的服务器上使用修改版本,即为公众提供了访问该修改版本源代码的机会。
一份名为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且由 Affero 发布的较旧许可,旨在实现类似的目标。这是不同的许可,并非 Affero GPL 的版本,但 Affero 已发布了 Affero GPL 的新版本,允许在本许可下进行再许可。
关于复制、分发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如下。
Link to this section条款和条件#
Link to this section定义。#
“本许可”是指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第 3 版。
“版权”也指适用于其他类型作品的类版权法律,例如半导体掩模。
“本程序”指在本许可下授权的任何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每个被许可方都被称为“你”。“被许可方”和“接收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修改”作品指以需要版权许可的方式复制或改编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而非制作精确副本。由此产生的作品被称为早期作品的“修改版本”或“基于”早期作品的作品。
“涵盖作品”指未修改的本程序或基于本程序的作品。
“传播”作品指对其进行任何操作,若未经许可,将使你直接或间接承担适用的版权法下的侵权责任,但在计算机上执行或修改私人副本除外。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无论是否修改)、向公众提供,以及在某些国家/地区的其他活动。
“转让”作品指任何使其他方能够制作或接收副本的传播形式。仅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交互,且不转移副本,不属于转让。
交互式用户界面在包含便捷且显眼的功能时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该功能 (1) 显示适当的版权声明,(2) 告知用户该作品没有担保(除非提供了担保),被许可方可以在本许可下转让该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许可的副本。如果界面提供了用户命令或选项列表(例如菜单),列表中的突出项目即符合此标准。
Link to this section源代码。#
作品的“源代码”指对作品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目标代码”指作品的任何非源代码形式。
“标准接口”指由公认的标准机构定义的官方标准,或者在针对特定编程语言指定的接口情况下,指在以该语言工作的开发者中广泛使用的接口。
可执行作品的“系统库”包括除整个作品本身之外的任何内容,(a) 包含在主要组件的正常打包形式中,但不是该主要组件的一部分,且 (b) 仅用于支持该作品与该主要组件的使用,或实现已提供源代码形式实现的标准接口。“主要组件”在此背景下,指运行该可执行作品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果有)的主要必要组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用于产生该作品的编译器,或用于运行它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目标代码形式作品的“对应源代码”指生成、安装并(对于可执行作品)运行该目标代码以及修改该作品所需的所有源代码,包括用于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然而,它不包括作品的系统库,或在执行这些活动时未被修改使用但非作品一部分的通用工具或公开发布的自由程序。例如,对应源代码包括与作品源文件关联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作品专门设计要求共享库和动态链接子程序的源代码,例如通过这些子程序与作品其他部分之间紧密的数据通信或控制流。
对应源代码无需包括用户可以从对应源代码的其他部分自动重新生成的内容。
源代码形式作品的对应源代码即该作品本身。
Link to this section基本权限。#
在本许可下授予的所有权利在程序的版权期限内授予,并且在满足所述条件的前提下是不可撤销的。本许可明确确认你运行未修改的本程序的无限权限。运行涵盖作品的输出仅在输出内容构成涵盖作品时才受本许可涵盖。本许可承认版权法提供的合理使用或其他等同权利。
只要你的许可保持有效,你可以在不转让的情况下制作、运行和传播涵盖作品,且无附加条件。你可以为让其他人专门为你进行修改或为你提供运行这些作品的设施之唯一目的而向他人转让涵盖作品,前提是你遵守本许可关于转让你不控制版权的所有材料的条款。那些为你制作或运行涵盖作品的人必须完全代表你,在你的指导和控制下,根据禁止他们在与你的关系之外制作任何版权材料副本的条款进行操作。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转让仅允许在下述条件下进行。不允许分许可;第 10 节使其变得没有必要。
Link to this section保护用户的法律权利免受反规避法侵害。#
根据任何履行 1996 年 12 月 20 日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 11 条义务的适用法律,或禁止或限制规避此类措施的类似法律,任何涵盖作品均不得被视为有效技术措施的一部分。
当你转让涵盖作品时,你放弃在行使本许可下的权利时规避技术措施的任何法律权力,并放弃任何以执行针对作品用户的、你或第三方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法律权利为手段来限制作品操作或修改的意图。
Link to this section转让逐字副本。#
你可以在任何媒介中转让本程序源代码的逐字副本,前提是你在每个副本上显著且适当地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保留所有声明本许可及根据第 7 节添加的任何非许可条款适用于该代码的声明;保留所有关于没有担保的声明;并向所有接收者提供一份本许可副本以及本程序。
你可以为你转让的每个副本收取任何价格或不收费,并且你可以提供支持或担保保护以换取费用。
Link to this section转让修改后的源代码版本。#
你可以在满足所有这些条件的前提下,以第 4 节的条款形式转让基于本程序的作品,或从本程序产生该作品的修改:
- a) 该作品必须带有显著声明,说明你对其进行了修改,并注明相关日期。
- b) 该作品必须带有显著声明,说明其是在本许可及根据第 7 节添加的任何条件下发布的。此要求修改了第 4 节中“保留所有声明”的要求。
- c) 你必须将整个作品作为整体,向任何获得副本的人在本许可下授权。因此,本许可将连同任何适用的第 7 节附加条款一起,适用于整个作品及其所有部分,无论它们是如何打包的。本许可不授予以任何其他方式授权该作品的权限,但如果你已单独获得此类权限,则不会使其无效。
- d) 如果作品具有交互式用户界面,则每个界面都必须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但是,如果本程序具有不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的交互式界面,则你的作品无需使其显示。
涵盖作品与其他单独且独立的作品的汇编,且后者本质上不是涵盖作品的扩展,也未与其组合形成更大的程序,在存储或分发媒介的卷上或卷中,如果汇编及其产生的版权未被用于限制汇编用户的访问或法律权利(超出单个作品允许的范围),则称为“集合”。在集合中包含涵盖作品不会导致本许可适用于集合的其他部分。
Link to this section转让非源代码形式。#
你可以根据第 4 节和第 5 节的条款以目标代码形式转让涵盖作品,前提是你还根据本许可的条款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转让机器可读的对应源代码:
- a) 在实体产品(包括实体分发媒介)中或其中包含目标代码,并附有固定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实体媒介上的对应源代码。
- b) 在实体产品(包括实体分发媒介)中或其中包含目标代码,并附有一份书面要约,该要约有效期至少三年,且只要你为该产品型号提供备件或客户支持,其就有效;向拥有该目标代码的任何人提供 (1) 本许可涵盖的产品中所有软件的对应源代码副本,该副本置于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实体媒介上,且价格不超过你执行此源代码转让的合理物理成本;或 (2) 从网络服务器免费获取并复制对应源代码的访问权限。
- c) 随附提供对应源代码的书面要约副本,转让目标代码的单个副本。此替代方案仅允许偶尔且非商业性地使用,且仅当你根据第 6b 小节收到带有此类要约的目标代码时。
- d) 通过指定地点提供访问权限(免费或收费)来转让目标代码,并通过相同地点以相同方式免费提供对对应源代码的等效访问权限。你无需要求接收者与目标代码一起复制对应源代码。如果复制目标代码的地点是网络服务器,则对应源代码可以位于支持等效复制设施的不同服务器(由你或第三方运营)上,前提是你在目标代码旁边保留明确的说明,指明在哪里可以找到对应源代码。无论哪台服务器托管对应源代码,你都有义务确保在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时间内它始终可用。
- e) 使用点对点传输转让目标代码,前提是你通知其他节点,根据第 6d 小节,该作品的目标代码和对应源代码正免费向公众提供。
目标代码中可分离的部分(其源代码被排除在作为系统库的对应源代码之外)无需包含在转让目标代码作品中。
“用户产品”是指 (1) “消费品”,即通常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庭目的的任何有形个人财产,或 (2) 为并入住宅而设计或销售的任何东西。在确定某产品是否为消费品时,疑点应倾向于涵盖范围。对于特定用户收到的特定产品,“通常使用”是指该类产品的典型或常见用途,无论该特定用户的身份如何,或该特定用户实际使用、预期或被预期使用该产品的方式如何。无论产品是否具有重大的商业、工业或非消费用途,除非此类用途代表了该产品唯一显著的使用模式,否则该产品即为消费品。
用户产品的“安装信息”指安装和执行该用户产品中涵盖作品修改版本(从其对应源代码的修改版本)所需的任何方法、程序、授权密钥或其他信息。该信息必须足以确保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持续功能不会因进行了修改而受到阻止或干扰。
如果你在本节下以、随或专门用于用户产品的方式转让目标代码作品,且转让属于以下交易的一部分:该用户产品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被永久或固定期限地转让给接收者(无论交易如何定义),则本节下转让的对应源代码必须附有安装信息。但如果既没有你也没有任何第三方保留在用户产品上安装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能力(例如,作品已安装在 ROM 中),则此要求不适用。
提供安装信息的要求不包括为接收者修改或安装的作品,或安装了它的用户产品,继续提供支持服务、担保或更新的要求。当修改本身对网络运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跨网络通信的规则和协议时,可以拒绝访问网络。
根据本节转让的对应源代码和提供的安装信息必须采用公开记录的格式(且有公开的源代码形式实现),并且在解压、读取或复制时不需要任何特殊密码或密钥。
Link to this section附加条款。#
“附加许可”是指通过从其一个或多个条件中做出例外规定来补充本许可条款的条款。适用于整个本程序的附加许可应被视为已包含在本许可中,前提是它们在适用法律下有效。如果附加许可仅适用于本程序的一部分,则该部分可以在这些许可下单独使用,但整个本程序仍受本许可管辖,而不考虑附加许可。
当你转让涵盖作品的副本时,你可以选择从该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中删除任何附加许可。(在某些情况下,当修改作品时,附加许可可能会被编写为要求其自身删除。)你可以在添加到涵盖作品的材料上放置附加许可,前提是你拥有或可以授予适当的版权许可。
尽管有本许可的任何其他规定,对于你添加到涵盖作品中的材料,你(如果获得该材料版权持有者的授权)可以使用以下条款补充本许可的条款:
- a) 与本许可第 15 节和第 16 节条款不同地声明不提供担保或限制责任;或
- b) 要求保留该材料中或包含它的作品所显示的“适当法律声明”中指定的合理法律声明或作者署名;或
- c) 禁止歪曲该材料的来源,或要求该材料的修改版本以合理方式标明与原始版本不同;或
- d) 限制为宣传目的使用材料许可方或作者的名字;或
- e) 拒绝授予商标法下关于使用某些商业名称、商标或服务标志的权利;或
- f) 要求任何转让该材料(或其修改版本)且对接收者承担合同责任的人,赔偿该材料的许可方和作者,赔偿范围为这些合同假设直接强加给那些许可方和作者的任何责任。
所有其他非许可性附加条款均被视为第 10 节含义内的“进一步限制”。如果你收到的本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声明其受本许可管辖且附带进一步限制条款的通知,你可以删除该条款。如果许可文档包含进一步限制但允许在本许可下进行再许可或转让,你可以在涵盖作品中添加受该许可文档条款管辖的材料,前提是该进一步限制不会在此类再许可或转让后继续存在。
如果你根据本节向涵盖作品添加条款,你必须在相关的源文件中放置一份适用于这些文件的附加条款声明,或注明在哪里可以找到适用条款的通知。
附加条款(无论是否许可性)可以以单独编写的许可形式陈述,或作为例外陈述;上述要求以任何方式均适用。
Link to this section终止。#
除非本许可明确规定,否则你不得传播或修改涵盖作品。任何以其他方式传播或修改的尝试均属无效,并将自动终止你在本许可下的权利(包括根据第 11 节第三段授予的任何专利许可)。
然而,如果你停止所有违反本许可的行为,那么你从特定版权持有人处获得的许可将被恢复 (a) 暂时性恢复,除非且直到版权持有人明确且最终终止你的许可,以及 (b) 永久性恢复,如果版权持有人在停止违规行为后 60 天内未能通过某种合理方式通知你该违规行为。
此外,如果你从特定版权持有人处获得的许可被永久恢复,前提是该版权持有人通过某种合理方式通知你违规行为,这是你首次从该版权持有人处收到关于违规行为(针对任何作品)的通知,并且你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纠正了违规行为。
终止你在本节下的权利不会终止从你处接收副本或权利的各方的本许可。如果你的权利已被终止且未被永久恢复,则你不具备根据第 10 节接收相同材料新许可的资格。
Link to this section获取副本无需接受。#
你无需接受本许可即可接收或运行本程序的副本。仅因使用点对点传输接收副本而产生的涵盖作品的辅助传播同样无需接受。然而,除本许可外,没有任何东西授予你传播或修改任何涵盖作品的权限。如果你不接受本许可,这些行为即构成侵犯版权。因此,通过修改或传播涵盖作品,你即表示接受本许可以执行这些操作。
Link to this section下游接收者的自动许可。#
每次你转让涵盖作品时,接收者都会自动从原始许可方处获得在本许可下运行、修改和传播该作品的许可。你不对第三方遵守本许可的行为负责。
“实体交易”是指转移组织控制权、或转移其绝大部分资产、或拆分组织、或合并组织的交易。如果涵盖作品的传播源于实体交易,则该交易中接收作品副本的每一方也将获得该方的前任者在前一段中拥有的或可以授予的任何本程序许可,加上从前任者处获取作品对应源代码的权利(如果前任者拥有它或可以通过合理努力获得它)。
你不得对行使本许可授予或确认的权利施加任何进一步限制。例如,你不得为行使本许可授予的权利而征收许可费、版税或其他费用,并且你不得提起诉讼(包括在诉讼中提出交叉诉讼或反诉),声称制造、使用、销售、要约销售或进口本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侵犯了任何专利权利要求。
Link to this section专利。#
“贡献者”指授权在本许可下使用本程序或本程序所基于的作品的版权持有人。由此授权的作品称为贡献者的“贡献者版本”。
贡献者的“必要专利权利要求”是指贡献者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专利权利要求(无论已经获得还是将来获得),这些权利要求会被本许可允许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贡献者版本的某种方式所侵犯,但不包括仅因对贡献者版本进行进一步修改而导致的侵权权利要求。就此定义而言,“控制”包括以符合本许可要求的方式授予专利分许可的权利。
每位贡献者向你授予一项非排他性、全球性、免版税的专利许可,该许可基于贡献者的必要专利权利要求,允许制造、使用、销售、要约销售、进口并以其他方式运行、修改和传播其贡献者版本的内容。
在接下来的三段中,“专利许可”是指任何明确的协议或承诺(无论如何称呼),即不强制执行专利(例如明确的实践专利许可或不就专利侵权提起诉讼的契约)。向一方“授予”此类专利许可指做出此类不针对该方强制执行专利的协议或承诺。
如果你在明知依赖于专利许可的情况下转让涵盖作品,且通过公开网络服务器或其他易于访问的方式,该作品的对应源代码未向任何人免费并按本许可条款提供,那么你必须 (1) 使对应源代码如此可用,或 (2) 安排剥夺自己因该特定作品而获得的专利许可利益,或 (3) 以符合本许可要求的方式,安排将该专利许可扩展至下游接收者。“明知依赖于”是指你有实际知识,若没有该专利许可,你在某国家/地区转让该涵盖作品,或接收者在某国家/地区使用该涵盖作品,将侵犯你在该国家/地区有理由认为有效的、一个或多个可识别的专利。
如果根据或关联于单次交易或安排,你转让或通过促成转让来传播涵盖作品,并向接收涵盖作品的某些方授予专利许可,授权他们使用、传播、修改或转让涵盖作品的特定副本,那么你授予的该专利许可将自动扩展至涵盖作品的所有接收者以及基于它的作品。
如果专利许可不包括其覆盖范围、禁止行使或以不行使本许可下明确授予的一项或多项权利为条件,则该专利许可为“歧视性”许可。如果你与从事软件分发业务的第三方签订了安排,根据该安排,你根据你的转让作品活动的程度向第三方付款,且根据该安排,第三方授予从你处接收涵盖作品的任何一方歧视性专利许可,(a) 与你转让的涵盖作品的副本(或由这些副本制作的副本)相关,或 (b) 主要针对且与包含涵盖作品的特定产品或汇编相关,则你不得转让该涵盖作品,除非你在 2007 年 3 月 28 日之前就达成了该安排或授予了该专利许可。
本许可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或限制你根据适用专利法可能获得的任何暗示许可或其他侵权抗辩。
Link to this section不得放弃他人的自由。#
如果对你施加了条件(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还是其他方式),这些条件与本许可的条件相矛盾,它们并不能免除你遵守本许可条件的责任。如果你无法在同时满足本许可下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下转让涵盖作品,那么你将根本不能转让它。例如,如果你同意的条款要求你向那些你转让本程序的人收取后续转让的版税,那么要同时满足这些条款和本许可,唯一的方法就是完全放弃转让本程序。
Link to this section远程网络交互;与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使用。#
尽管有本许可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你修改了本程序,你的修改版本必须显著地向所有通过计算机网络远程与其交互的用户(如果你的版本支持此类交互)提供一个机会,通过从网络服务器免费提供对应源代码的访问权限,或通过某种促进软件复制的标准或惯用方式,来接收你的版本的对应源代码。该对应源代码应包括根据下一段纳入的受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涵盖的任何作品的对应源代码。
尽管有本许可的任何其他规定,你有权将任何涵盖作品与根据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许可的作品链接或组合成单一组合作品,并转让由此产生的作品。本许可的条款将继续适用于作为涵盖作品的部分,但与其组合的作品将继续受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的管辖。
Link to this section本许可的修订版本。#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此类新版本在精神上将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关切。
每个版本都有一个区分的版本号。如果本程序指定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某个编号版本“或任何后续版本”适用于它,你有权选择遵循该编号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后续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本程序未指定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版本号,你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曾经发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程序规定代理可以决定使用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哪些未来版本,则该代理关于接受某个版本的公开声明将永久授权你为该程序选择该版本。
后续的许可版本可能会授予你额外或不同的权限。但是,由于你选择遵循后续版本,不会对任何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施加额外的义务。
Link to this section免责声明。#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提供任何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否则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方按“原样”提供本程序,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保证。有关程序质量和性能的全部风险均由你承担。如果程序被证明有缺陷,你将承担所有必要的维修、修理或纠正费用。
Link to this section责任限制。#
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其他按上述许可修改和/或传播本程序的方,均不对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程序而引起的任何一般性、特殊性、偶然性或后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数据变得不准确、你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程序无法与其他程序协同工作),即使该持有者或其他方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Link to this section第 15 条和第 16 条的解释。#
如果上述提供的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不能根据其条款产生当地法律效力,审查法院应适用与本程序相关的所有民事责任的绝对免责最接近的当地法律,除非程序副本附带了收费的保证或承担责任声明。
条款和条件结束
Link to this section如何将这些条款应用于你的新程序#
如果你开发了一个新程序,并且希望它对公众尽可能有用,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是将其制作成自由软件,让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些条款下重新分发和修改它。
为此,请将以下声明附加到程序中。最稳妥的做法是将它们附加到每个源文件的开头,以最有效地声明免责;每个文件至少应包含“版权”行以及指向完整声明所在位置的指针。
<one line to give the program's name and a brief idea of what it does.> Copyright (C) <year> <name of author> This program is free software: you can redistribute it and/or modify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s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either version 3 of the License, or (at your option) any later version. This program is distributed in the hope that it will be useful, but WITHOUT ANY WARRANTY; without even the implied warranty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See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for more details. You should have received a copy of the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long with this program. If not, see <https://www.gnu.org/licenses/>.
同时添加有关如何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件联系你的信息。
如果你的软件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远程交互,你还应确保它提供一种让用户获取其源代码的方法。例如,如果你的程序是一个 Web 应用程序,其界面可以显示一个指向代码存档的“源代码”链接。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源代码,不同的程序会有更佳的解决方案;请参阅第 13 节了解具体要求。
如果必要,你还应该让你的雇主(如果你是一名程序员)或学校(如果有)签署一份针对该程序的“版权免责声明”。有关此事的更多信息,以及如何应用和遵循 GNU AGPL,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