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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目使用的研发许可条款

Ultralytics 研发项目许可条款,说明 YOLO 软件在指定项目研究中的使用方式、许可范围、限制和义务。

本《研发项目许可条款》(“条款”)适用于客户根据研发项目许可计划使用 Ultralytics 软件;该计划在适用的订单表、结账页面、订阅页面或其他订购文件(“订单表”)中列明。

客户购买、访问或使用研发项目许可计划下的软件,即表示同意受本条款约束。

1. 定义#

就本条款而言:

“软件”指完整的 Ultralytics YOLO 源代码产品组合,包括当前版本(如 YOLOv5、YOLOv8、YOLO11)、许可期限内发布的任何未来版本、由 Ultralytics 直接提供的专有模型、预训练模型、配套文档,以及任何更新、改进、新增功能、错误修复和维护版本。

“文档”指 Ultralytics 提供的技术文档和用户文档。

“模型”指 Ultralytics 提供的 YOLO 模型,以及客户在许可期限内使用软件训练或开发的任何模型。

“指定项目”指适用订单表中描述的特定研究计划,包括其目标、功能范围和技术领域。

“许可期限”指订单表中规定的订阅期限。

“研发用途”指完全在指定项目范围内开展的内部研究、实验、评估和概念验证活动。

“生产环境”指任何线上运行、投入运营、面向客户或支持营收的系统。

“商业用途”指任何符合以下情形的用途:

  • 产生收入;
  • 支持创收活动;
  • 降低运营成本;
  • 支持内部业务运营;
  • 集成到线上运行的系统中;
  • 或用于与向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活动。

2. 订单表的效力#

订单表确定:

  • 本许可指定为研发项目许可;
  • 指定项目的描述;
  • 许可期限;
  • 适用费用。

订单表不得扩大或推翻本条款规定的非商业用途限制。

严禁在指定项目范围之外使用软件。

3. 许可授予#

在支付适用费用并遵守本条款的前提下,Ultralytics 授予客户一项有限的、非独占的、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许可,允许客户在许可期限内仅为研发用途,在指定项目范围内使用软件和文档。

本许可不授予任何商业用途权利。

本许可仅适用于订单表中列明的法律实体,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不延伸至其关联方。

4. 严格的范围限制#

客户不得,也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

  • 将软件用于指定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 将指定项目扩展至所述目标之外;
  • 在指定项目之外复用训练好的模型;
  • 将输出部署到生产环境;
  • 将输出集成到运营系统中;
  • 将软件衍生结果商业化;
  • 再许可、转售或转让软件权利;
  • 删除专有权声明。

即使只是临时在真实环境中测试,也构成生产用途。

若要实质性扩大指定项目范围,必须购买新的研发项目许可或商业许可。

未经授权扩大范围构成重大违约。

5. 软件更新与支持#

在许可期限内:

  • 客户有权获取软件更新;
  • 将提供基础支持;
  • 经双方同意,可每年举行一次更新会议。

服务级别协议和咨询服务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所有软件均按“现状”提供。

6. 所有权#

Ultralytics 保留对软件和文档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所有知识产权。

客户保留以下内容的所有权:

  • 在指定项目范围内创建的修改内容;
  • 在指定项目范围内训练的模型。

Ultralytics 不主张拥有客户训练的模型。

本协议不授予任何默示权利。

本许可不授予客户将客户训练的模型商业化或部署的任何权利。

7. 期限与终止#

本条款在订单表中规定的许可期限内持续有效。

如发生重大违约,包括违反范围限制,Ultralytics 可终止本条款,但须给予三十(30)天的补救期限。

到期或终止后:

  • 客户必须停止使用软件;
  • 正在进行的研发活动必须在三十(30)天内结束;
  • 研究原型仅可为存档目的予以保留;
  • 不得继续进行生产或商业用途。

继续使用须另行取得商业许可证。

8. 保密#

各方应至少以合理谨慎程度保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除法律要求外,不得披露此类信息。

经合理请求,应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

9. 责任限制#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 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附带、特殊、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
  • 各方承担的累计责任总额不得超过索赔提出前十二(12)个月内根据本研发项目许可证支付的费用。

本责任限制不适用于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付款义务、违反保密义务或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情形。

10. 赔偿#

Ultralytics 声明并保证,据其所知,软件和文档不会直接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对于有正当依据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Ultralytics 应为客户进行抗辩并向客户提供赔偿,但须以客户及时发出书面通知、给予合理配合并由 Ultralytics 控制抗辩为前提。

本赔偿义务不适用于因以下情形引起的索赔:

  • 客户所作的修改;
  • 与第三方系统组合使用;
  • 未实施更新;
  • 超出定义项目范围的使用;
  • 未经授权或违法使用。

对于因客户违反本条款而引起的索赔,客户应向 Ultralytics 提供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11.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条款;但因合并、收购、公司重组或出售几乎全部资产而进行的转让除外。

本条款对获准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12. 可分割性#

如果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保持完全效力。

13. 独立承包方#

各方均为独立承包商。本协议不构成合伙、合资或代理关系。

14. 弃权#

任何一方未执行某项条款,不构成对未来执行该条款的权利的放弃。

15.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条款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

所有争议均应专属提交至位于特拉华州的州法院。

16. 不限制业务活动#

Ultralytics 可不受限制地向其他实体提供类似许可证或服务。

17. 联合营销#

客户同意提供一份书面评价,说明使用软件的益处,并授予 Ultralytics 在遵守品牌指南的前提下将客户名称、徽标和商标用于营销目的的权利。

18. 完整协议#

本条款与适用的订单表共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与本协议标的相关的谅解。